健康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基石。新城区法院与新城区总工会先行先试,携手建立了“法庭+工会”劳动争议诉前调解工作站,搭建多元解纷平台,有效整合劳动争议解纷资源,充分释放工会的专业优势,依托“法院+工会”调解模式,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一站式、全链条、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方式。
案情回顾
近日,新城区法院受理的一批劳动者与某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法院+工会”机制在诉前得到化解。该批劳动者受雇于某单位,为单位提供劳务,但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一直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遂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新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认为该批案件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在出具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后,劳动者向新城区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情况
受理案件后,新城区法院立案庭梳理案情并认真研究,认为采取调解方式能更加低成本、高效率地妥善解决双方争议,于是立案庭法官通过“法院+工会”机制,将该批案件委派给工会调解员。调解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通过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调解方式,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下调解。调解员充分倾听劳动者对于社会保险损失与住房公积金补偿金的金额意向,详细了解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入职时间、工资标准,以及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的原因,认真分析双方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对给付方案等焦点问题进行协商,并逐人逐项核定数额。
最终,在特邀调解员的尽心调解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用人单位承诺将在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损失与住房公积金补偿金。
劳动争议案件大多已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矛盾较深,化解难度较大,该批案件的成功化解是新城区法院扎实推进多元解纷工作的生动缩影。下一步,新城区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创新多元解纷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