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位于西安市城区东北部,跨越城墙内外,是西安市三个中心城区之一,为陕西省政府机关所在地。1376年明秦王府建于此,称为王城(皇城)。清初改名为“满城”,辛亥革命后改称“红城”,1927年易名“新城”。新城区由此得名。
新城区法院前身是成立于1954年1月12日的西安市第四区人民法院。同年12月,西安市区划调整,伴随着新城区的设立,第四区人民法院正式更名为新城区人民法院。坐落于西安市含元路229号。新城区法院内设14个部门,3个人民法庭。现有中央政法编制169人,实有干警163人;员额法官编制59人,实有54人。年均受理案件4万余件,法官人均结案600余件。
近年来,新城区法院在新一届党组带领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中心工作,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打击高发诈骗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高位推进诉源治理等重点工作,审执质效、诉源治理工作走在全市法院前列,连续七年获评全市“优秀法院”。先后审理了肖某 “套路贷”涉黑案等多个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审理的李某山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一案,入选全省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典型案例;审理的张某红等人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入选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审理的丧子老人隔代探望权案,入选最高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和保护未成年人指导性案例。先后荣获团中央“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全市“善意文明执行优秀集体”、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等多项集体及个人荣誉。2023年,联合陕西省建筑业协会成立“法院+行业”纠纷解决模式,入选最高院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携手共奋进,一起向未来。新城区法院将在区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更加昂扬的奋斗精神,踔厉奋发,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奋力书写审判工作现代化新篇章,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