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城区法院执行局在法警大队的有力配合下,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常某依法强制执行,涉案房屋顺利清退并完成交付,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执行人西安某物业公司与被执行人常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租赁费2万余元并腾交房屋。
案件受理后,新城区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干警王威、孙道柱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及报告财产令,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并未按照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履行义务。
执行法官经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常某租赁涉案房屋用于经营餐饮,因客观原因经营相对困难,导致无法支付租金。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保障被执行人能够继续经营,执行法官希望双方当事人能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案件承办人王威在前往涉案房屋张贴限期腾房公告时,耐心向被执行人常某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常某同意履行义务。但在执行时,被执行人突然反悔,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副局长张建文决定强制腾房,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
为保证执行工作公开公正,执行法官邀请公证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对执行工作进行公证。执行干警们到达现场后分工合作,迅速拉起警戒线,清退现场无关人员,清点登记好屋内物品,并组织人员进行搬运。
期间,被执行人突然来到现场,与其他经营者一起干扰执行工作。在反复劝说无效的情况下,为保证腾房工作顺利进行,执行局副局长张建文果断下达指令,将被执行人带离现场。最后,被执行人在张建文副局长的耐心解释下,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房屋内物品予以清点登记,搬运至指定地点存放,房屋顺利腾交申请执行人。
此次腾房行动,执行现场规范有序,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起到了很好震慑和宣传效果。不仅有效震慑了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的行为,同时也彰显了新城区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心,捍卫了司法权威。
下一步,新城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秉承善意文明理念,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