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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青年说丨奋力书写为审判工作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
作者:执行局 鲁天航  发布时间:2024-05-22 09:37:19 打印 字号: | |

“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可宝贵之时期也。青年之于社会,犹新鲜活泼细胞之在人身。”这是一段来自100多年以前,《新青年》杂志创办之初,主编陈独秀先生的发刊词。其言振聋发聩、余音袅袅,激荡中华青年百年,为五四新文化、马克思主义运动提供了思想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也为新时代青年的奋斗提出了要求,指出了价值追求方向——“当代中国青年生逢其时,施展才干的舞台无比广阔,实现梦想的前景无比光明”。

无论在哪个时代,青年人都是肩扛社会大任,推动社会发展的中流砥柱。法院是化解矛盾、定分止争、惩恶扬善之处,青年干警亦是人民法院的未来,是新一代接班人。从百年前的五四运动开始,青年的身影不断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到了今天,山河犹在,国泰民安,生逢盛世而身为“后浪”的我们要从“追光”中,吸取奋斗力量,“向阳而生”,在新的赶考路上谱写新的篇章。

青年干警应当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的信念

1919年5月4日,属于青年人的高光时刻。人们无数次地怀想:那些心怀“国之大者”的青年,是如何发起震古烁今的运动,重塑了一个国家的命运。如今的中国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如今的新青年同样面对着时代风云、家国重任、个人道路的选择。身为法院青年干警,我深知自己在“法治”的晴空下,要用奋斗书绘青春的底色;要心中挂怀信仰和公平,脚下丈量法治与正义;要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在推进法治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展现青春作为、彰显青春风采、贡献青春力量,奋力书写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青春篇章。

青年干警应当始终目视“公平正义”的方向

进入新城法院执行局工作两年以来,我看见过争执不休的当事人,也有过让当事人达成和解的皆大欢喜。从学生到法官助理是一个身份的转变,更需要心态上的转变。所幸的是,这是一个让我有成就感和自豪感的职业,职业感和使命感随时提醒我,当我面对案件和当事人的时候,要始终保持一个青年法院干警的责任感。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法院干警,我们要铭记历史,继承和发扬五四青年的爱国主义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转变司法工作作风,开拓创新,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争当维护公平正义的骨干和先锋。

青年干警应当始终坚持“常学常思”的态度

在成长的路上,保持学习思考的好奇心,足以涤除衰老的“铅华”。所谓青年,也并非一道卡在年龄上的桎梏,每一个勤思善学的人,都是“青年”。青春,并非一道转瞬即逝的彩虹,而是一座越垒越高的大桥,而我们每一位年龄恰逢在青春上的青年人,更应该多观察发现问题、多思考解决问题,无限地延伸这座青春大桥。法律,也是一个始终要保持学习的领域,社会的发展、法条的变迁更要求我们时常更新自身法律知识和理念,始终保持高水平的法律素养。作为法院青年干警,要有问题导向意识,把解决问题作为司法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了解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要有需求导向意识,时刻把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放在心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多谋为民事,多尽为民心,用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实际的行动赢得社会对司法的尊重和人民对法治的信仰。

人们说,青春是最美的歌。

何为青春?书生陈独秀一袭长衫自日本归来,在廊下酣畅淋透一场江南春雨……创立《新青年》以启蒙中国青年的想法,在这场春雨中油然而生。

何为新青年?百年前的五四运动,中国最优秀的年轻人在血与火的淬炼中觉醒,奋起救国,为中国之富强,虽万死而不辞……他们风华正茂:中共一大召开时毛泽东是28岁,周恩来参加中国共产党时是23岁,邓小平参加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时仅18岁。

他们的青春,是大爱中的觉醒,是立志后的奋斗——爱脚下的吾乡吾土吾国,志在谋中华之崛起。

而我的青春,就在此刻。


 
责任编辑: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