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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课堂丨业主群微信骂人?法院判了!
作者:执行局 米志宏  发布时间:2023-11-21 09:25:08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但小区业主群里的邻居们凑在一起

太“近”了免不了有“摩擦”

微信群就会变成“吵架群”

一旦情绪上头发表过激言论

还有可能侵犯他人名誉

近日

新城法院就执结了这样一起案例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件详情

被告郑某因物业管理矛盾多次在小区业主群辱骂原告呼某,言语粗俗,造成不良影响,侵犯了原告名誉权。

原告向新城法院起诉后,法院判决郑某在微信群内连续三天向呼某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元。被告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原告向新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比较棘手的行为执行案件,执行干警先迅速控制郑某银行账户,使精神抚慰金执行到位。针对判决书查明的事实,办案人员决定一次传唤解决到位,制定了详细的询问方案后传唤郑某到庭。

郑某到庭后情绪激动,态度蛮横:“法院判得不对,他多管闲事,我不骂他骂谁!”

“我赔钱可以,我不道歉,他前几天还在群里骂我了。”

“咋执行我都可以,我就是不道歉!”

执行干警:“拒不履行可能面临拘留罚款!把你限高小孩上学要择校、上军校都受影响。”

“你这是对抗法院,对抗国家公权力。”

经过一番释法明理,斗智斗勇,郑某态度明显软化,执行干警趁热打铁帮助他拟定了一份道歉书,并叮嘱他在业主微信群里连续发三天,发完后截屏并打印,交法院存档。

郑某走后办案人员立即通知呼某,告知其郑某已同意道歉,不要在群里与其再争执,以免激化矛盾,让法院的工作功亏一篑。

最终郑某在四百多人的业主微信群里连续三天发布道歉书,该案顺利执结。

法官提醒

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在微信群、朋友圈、微博等网络空间,同样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共同构建良好的网络秩序。


 
责任编辑: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