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充分发挥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法院指导引领作用和仲裁前置功能。近日,新城法院民二庭在新城法院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工伤的劳动争议案件,该法庭设立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能够有效简化职工维权程序,缩短维权周期,高效化解劳动争议纠纷,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便利,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本案系劳动者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受伤,经相关行政部门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致残程度初次(复查)鉴定结论书及停工留薪期确认鉴定结论书后,劳动者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双方之间劳动关系并主张此次工伤医药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区仲裁委经审查后作出了支持劳动者仲裁申请的裁决书。用人单位对该裁决不服,诉至法院。
庭审中,赵丹法官细心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后,归纳总结诉辩焦点并进行法庭调查、辩论。庭后,经法官多次促调,然双方诉求仍存在较大差距,本案将择期宣判。
下一步,新城法院将继续以劳动争议巡回法庭为平台,推进“法院+仲裁”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诉源治理,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促进辖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