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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新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赵某某受贿一案
作者:刑事审判庭 赵   晶  发布时间:2023-09-22 11:30:32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法院《人民法院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及区委政法委《新城区政法机关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两行动、两措施”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严厉打击侵企违法犯罪活动,9月21日上午,新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某公司项目部经理赵某某受贿一案,并邀请100余名企业职工旁听。

图︱庭审现场  

案件情况

新城检察院指控:2015年至2021年,被告人赵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或索取供货商王某、蔡某某、苏某某、曹某某、岳某某等人财物共计12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被告人赵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自愿认罪悔罪。该案将经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图︱庭审现场  

此次公开庭审现场也是一堂“廉政公开课”,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西咸新区泾河新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员工共100余人旁听了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让广大干部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严重后果,教育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奉公守法、廉洁用权。

下一步,新城法院将在立足审判职能,继续发挥审判工作依法打击合同诈骗、商业贿赂等非法犯罪行为,坚持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大局。同时,不断延伸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案例警示教育,把“反面教材”变为廉洁教育的“活教材”,推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为新城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责任编辑: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