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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纾民困 34案巧化解
作者:立案庭 彭芳芳  发布时间:2023-07-28 09:07:08 打印 字号: | |

诉前调解作为矛盾多元解纷工作的方式之一,能够有效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高效便捷解决纠纷,既为解纷加速,又为审判减负。

案件回顾

近日,新城法院受理了一批定金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等34人与被告某商贸城有限公司就商铺租赁达成合意后,原告等人分别按照被告要求支付了定金。但直至原告起诉之日,被告仍未履行交付出租商铺的义务,且已将承诺出租给原告的商铺另租他人。故原告34人将其诉至新城法院并申请了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办公室受理该集团案件后,委派特邀调解员孙卫东主持调解。基于该案诉请和基本事实情况,经调解员初步沟通后,双方均表示愿意协商解决,随后,调解员向原被告释法明理,告知被告如不返还商铺租赁定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后果,被告承诺将积极履行返还定金的义务,原告也在原诉请双倍返还的基础上做出让步。

最终,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法院调解室,共同签署了调解协议。在调解现场,被告以现金形式当场向原告履行了还款义务,原告也一并出具了撤诉申请书。至此,34件集团案件成功化解在诉前阶段。

落实“公正与效率”既是人民期盼,也是时代要求。新城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在多元解纷中的前端关键作用,有效减轻群众诉累,极大地缓解了法官的办案压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成效明显。下一步,新城法院将会继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让“小纠纷”止于诉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主动立足诉的源头环节,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