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城法院民一庭袁建雯法官办案团队在一天内成功调撤4起案件,在法官耐心劝说和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丈夫借钱妻拒签调解书
刘某诉李某、阮某民间借贷一案中,被告李某在沉重债务压力下一开始采取回避方式,不接法院电话,也拒收法院送达快递。其妻阮某虽然不承认债务与已有关,但还是配合法官说服被告出庭应诉。但庭审中,因被告阮某认为借贷系李某个人所签,其作为妻子不知情,不同意共同承担债务,故在原告与李某已签字的法庭调解协议上拒绝签名,法官为其分析了法律规定,尊重自愿原则,让其夫妻再考虑几天。5月16日,阮某在丈夫李某陪同下前来调解笔录上签字,该案得以调解结案。
买卖合同算错账闹“乌龙”
原告A公司诉被告B公司及付某、刘某买卖合同一案,涉及双方多笔买卖,往来账目有十多笔。法官经过核对、庭审和被告补充证据,最终原告终于承认自己记账错误,被告不仅付了全款,而且存在多付的情况,遂于16日前来撤诉。
调解两起民间借贷纠纷
淮某诉周某民间借贷案,一直未联系到被告本人,承办法官坚持联系被告,终于打通电话,并消除其逃避债务心态,促使其积极应诉,最终在送达起诉状时帮助被告厘清法律关系,案件于送达当日成功调解结案。
叶某诉赵某民间借贷一案中,赵某以为亲属治病筹钱向叶某借款后挥霍,叶某将其诉至法院后,赵某称其被骗且工资低微无力偿还借款,在法官的说服下,被告同意与原告达成一个调解协议,以促使案件尽快进入到执行阶段,给信以为被告为其弟生病借款的原告的善良之举得到最快的保护。
调解是案件化繁就简,节约诉讼成本,最大程度尊重当事人各方意见的案件处理方式,新城法院始终聚焦民生案件,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充分运用各类纠纷调解机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干实绩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