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新城法院召开“开门纳谏 共话营商”企业座谈会,邀请辖区14家企业代表,共话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希军出席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区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张德世、区营商办负责人吴林林受邀参加会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洁主持会议。
与会14家企业涵盖国企、央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座谈会上,大家对新城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便企利企及法律宣传等工作中采取的务实举措表示充分肯定,同时大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中的困惑,对遇到的劳资纠纷、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对法院诉源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财产保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法治宣传等工作中如何更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出很多意见建议。
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就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现场予以解答和回应。
会上姚洁副院长解读了新城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该意见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服务市场主体意识更强烈、诉讼服务更便民、审判执行更高效、司法保护更公正为目标,共出台4个方面10大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意见从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市场准入标准,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市场交易主体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信用保障四个方面,从诉讼服务各个方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链条司法保护。
李希军院长表示,2023年是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新城法院坚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用司法的方式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发挥人民法院在建设西安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的服务保障职能,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城法院紧扣中心大局,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从制度机制建设、刑事、民事、执行工作、知识产权保护、深化改革健全审判机制等方面持续发力,保障各类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服务“六稳”“六保”,持续改进并优化各项服务措施,从提升审判质效和优化诉讼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不断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李院长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做到:
一是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让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全体干警的高度自觉。深刻认识到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的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评价高、当事人感受好的营商环境。紧紧抓住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升级司法理念,努力让司法成为营商环境改善的重要力量。
二是切实优化工作举措。充分做好涉企案件审理执行对企业影响的评估,善意文明执行,蓄活水养好鱼,优环境促发展,充分释放企业活动,把办案可能对经济生活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三是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延伸审判职能,围绕近期正在开展的“四个一”企业走访调研活动,真心诚意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推动形成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是切实发挥司法的保障引领作用。致力于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办案模式和方式方法,确保不因不恰当的司法行为让守法的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今年以来,新城法院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陆续发布《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推进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护航企业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实施方案》等一批制度文件,并召开全院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靶向准、落点实、目标明。
新城法院将以此次企业座谈会为契机,认真查找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总结好经验,解决真问题,不断优化办案水平,畅通意见反馈渠道,着力营造安全稳定、开放透明、守信践诺的市场环境,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新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标识、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