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消费者权益刑事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市法院消费者权益刑事司法保护五年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典型案件,新城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张某红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入选典型案件。
案情简介
2019年以来,被告人张某红、张某丽等人非法购买散装的假壮阳保健品后,装入“精品伟哥”等包装盒内对外销售。经统计:张某红向被告人陈某刚等人销售了近3万元的假保健品;张某丽向陈某刚等人销售了5万余元的假保健品。后陈某刚上述假壮阳保健品加价售卖给被告人刘某青,刘某青又在本市长安区、未央区、新城区等地的自动售货机上对外销售。破案后,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张某红等人处查获大量假壮阳保健品,经检验:从查获的上述保健品中检出西地那非成分。
裁判理由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红、张某丽、刘某卷生产、销售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假壮阳保健品,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陈某刚、刘某青明知是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假壮阳保健品而仍予销售,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五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五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刑期。
典型意义
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具有调节人体机能的功效,对人体无副作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而西地那非系治疗人体功能障碍等病症的处方药,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不当服用可能会伤害人体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及神经系统,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2012年3月,西地那非被列为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使用。被告人张某红等人无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非法生产、销售假壮阳保健品,时间长、地域广、潜在危害大,而且张某丽、陈某刚曾因同样行为被判处过刑罚,不知悔改,足见其主观恶性较大。
本案的判处,一方面凸显了人民法院“零死角”惩治食药安全犯罪的一贯做法,另一方面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时一定要注意甄别,切莫相信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损害自身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