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新城法院执行局深入开展“三秦飓风”行动,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戴某、被执行人李某司法拘留十五天。
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戴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戴某长期躲避执行,拒接法院电话,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另查明,被执行人戴某在判决书生效后,将自己持有的西安某劳务公司价值500万元的股权以0元的价格转让予案外人,存在隐匿转移财产,抗拒执行的情节。
为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执行干警主动出击,在被执行人戴某租住的房屋中将其找到,依法控制后带回法院。在面对各种抗拒执行的证据时,被执行人戴某仍不思悔改,拒不履行义务,新城法院遂决定对被执行人戴某司法拘留十五日。
在执行另一起申请执行人李某甲与被执行人李某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某乙在向新城法院报告财产时,故意隐瞒其所有的一套房屋的财产信息,且在该案执行中被执行人李某乙曾多次向该院作出还款承诺,但均未按照还款承诺履行,导致该案长期未能执结。
被执行人李某乙本次到庭后,仍以各种理由妄想拖延执行。经多次协调沟通,被执行人李某乙依旧置若罔闻,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新城法院遂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所有被执行人都不要心存侥幸,只有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才是唯一出路,任何消极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都是徒劳的,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