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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定蓄势 汇聚合力丨新城法院与区检察院、交警大队召开工作衔接座谈会
作者:刑事审判庭 张怡净  发布时间:2023-02-20 09:09:27 打印 字号: | |

随着公检法机关持续推进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但因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危险驾驶案依然是刑事案件中占比最大的案件。

为切实畅通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的工作衔接,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准确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的行为。2月15日,新城区法院、检察院、交警大队三机关召开座谈会。新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海滨,新城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宏丽,交警新城大队大队长吴刚、席顺良及三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同志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三家单位就危险驾驶案件的强制措施、速裁程序、罪与非罪的把握以及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对部分问题达成了共识。

 随后,王海滨副院长表示,一要做好“平衡法”。治理道路交通违法犯罪,既要重打击,也要综合考量行为的违法性、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对行为恶劣、拒不配合的人员重点打击,对主观恶性小、危害显著轻微的行为人批评教育或从轻处理,做到“查处平衡”。二要算好“加减法”。公检法机关职能定位不同,认定事实的标准存在区别,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要求认定事实的证据标准“越来越严”,三机关要分别做好证据收集、审查及认定的“加减法”。三是建好“衔接法”。公检法三机关办理危险驾驶等案件要积极开展交流研讨,同心同向,建立合作机制,做好“刑行衔接”,争取类案形成共识,个案协商解决,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为平安新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公检法三机关统一了当前危险驾驶案件的办案理念,达成了多措并举提高案件质效的共识,推动了类案办理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新城区公检法三机关将汇聚合力,共同为营造安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