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为了让《民法典》更好地走进百姓身边,近期,新城法院结合案例推出《民法典身边事》栏目 ,让我们一起通过案例来看看本期民法典小知识:“什么情况下,自助行为是合法的?”
本期案例:
上期讲到A公司为联系挖掘机车主协商赔偿而“扣机”属于合法行为。但是报警之后,A公司与车主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A公司继续扣留张某的挖掘机直至开庭之日,那么此时,A公司的行为是否依然合法呢?
法官说法:
报警之后,警察为双方做了笔录,故A公司已知晓车主张某的详细身份信息,具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条件,但其为尽快解决问题而继续扣留张某的挖掘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A公司存在过错,对张某造成的损失因承担相应责任。
《民法典》规定:
“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解读:
“自助行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行为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第二,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
第三,对侵权人实施扣留财产或者适当拘束人身自由的行为;
第四,扣留财产或者限制人身自由须在必要范围内,不得超出必要范围;
第五,须为法律或公序良俗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