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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身边事①丨什么情况下自助行为是合法的?(上)
  发布时间:2022-08-09 15:17:24 打印 字号: | |

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了让《民法典》更好地走进百姓身边,近期,新城法院结合案例推出《民法典身边事》栏目 ,让我们一起通过案例来看看本期民法典小知识:“什么情况下,自助行为是合法的?”


本期案例:

王某雇佣挖掘机司机张某从事某工程施工工作,某日凌晨,张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挖断了由A公司负责施工的某处地下管道,A公司为联系挖掘机车主解决赔偿事宜,遂将挖掘机扣留,次日,协商未果A公司报警,那么A公司“阻拦扣机”的行为是否合法?


法官说法:

本案案由为物权保护,A公司因涉案挖掘机于施工时毁坏其管理的地段的地下管道设施,而又不能确定挖掘机车主身份的情况下,不扣留挖掘机有可能导致其找不到侵权人,从而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扣留挖掘机的行为,属《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自助行为。

被告按挖掘机上预留电话与机主联系并协商未果后,继续扣留挖掘机,属于自助行为。

因此A公司“阻拦扣机”的行为是民法典规定允许的合理措施,依法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规定: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法律解读:

法律中的“自助行为”是指:自己受到不法侵害之后,在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等相应措施的行为。

 

 
责任编辑: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