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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执行 大干90天】亮剑规避执行,雷霆强制腾房
作者:执行局 郭沛  发布时间:2022-07-07 10:13:07 打印 字号: | |

7月5日

新城法院执行局

对辖区内一处涉案房屋

进行了强制清腾

成功执结了一起执行积案

维护了法律权威

和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19年,原告冯某因析产纠纷诉至新城法院。经审理,新城法院判决位于中山门附近一套房屋归原告冯某所有,判令被告袁某及第三人王某按期向原告冯某腾交该房。判决生效后,袁某等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冯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即向两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袁某对法院执行工作一直采取消极抵抗态度,表面答应主动腾交房屋就是不付诸实际行动。正当执行法官张贴限期迁出房屋公告准备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清腾时,案外人黄某提出了执行异议,黄某称其与袁某签订有为期1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房租为500元/月。经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黄某的诉请被驳回。


前期准备

2022年4月,新城法院执行干警再次上门与案外人黄某沟通,希望其主动腾交涉案房屋,并张贴了限期迁出房屋公告,此后被执行人袁某与案外人黄某又通过多种方式阻碍法院执行工作。



针对该案情况执行局局长焦继军专门召开了腾房行动部署会,制订腾房预案,配强执行力量,并邀请西安中院、新城检察院派员至腾房现场监督指导,协调新城区公证处现场公证,中山门派出所增派警力配合执行。


执行现场


7月5日9时,副局长张建文带领新城法院执行干警20余人,赶赴执行现场,准备按照执行预案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清腾。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有序开展工作,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规范、透明。在新城区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公证下,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物品进行逐一清点并登记造册,整个过程在西安中院、新城检察院监督下井然有序进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张副局长与吴利平法官耐心对案外人黄某及其家属进行释法明理,再次告知其拒不配合执行的严重后果,消除其抗拒情绪。



通过近四个小时的沟通,案外人黄某终于同意主动腾交涉案房屋,当日下午7时搬家公司将案外人黄某所有物品运送至其指定地点存放。最终,执行法官成功将涉案房屋交付申请执行人冯某,兑现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本案顺利执结。



近年来新城区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把解决疑难执行案件作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力抓手,切实解决群众疑难愁盼问题,同时将依法执行、善意执行相结合,做到“刚柔相济”,执行过程力度与温度并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