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首送成功!新城法院适用新《民事诉讼法》送达电子判决书!
作者:韩森寨法庭张晓梅  发布时间:2022-04-08 16:19:43 打印 字号: | |

4月8日15点35分,新城区法院韩森寨法庭任朝霞法官、法官助理张晓梅及书记员张亚兰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成功向一起民间借贷案的原告当事人手机发送了判决书。15点35分系统显示发送成功,15点45分显示到达当事人手机,不到两分钟,该当事人查看了判决书,系统显示已阅,并自动生成送达回证。

从系统发送到生成送达回证,前后不过12分钟,判决书送达成功完成!该案成为《民诉法》修订后新城法院首例电子送达判决书案例。





2022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对送达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纳入电子送达适用范围。202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决定》(简称《决定》),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为最大限度向诉讼当事人提供便利,提高审判工作效率,韩森寨法庭充分研究电子送达相关程序,针对性修改了送达地址确认书,凸显了电子送达选项。在开庭时例行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电子送达并引导其勾选同意选项,填写电子地址。4月8日下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两起信用卡纠纷被告均通过统一送达平台电子送达成功,过程快捷高效、全程留痕,极大地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成本,提高了法庭办案效率。

新城区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研究运用现代化信息网络技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