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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
头盔变成安全帽,法官这样判!
  发布时间:2020-07-14 15:33:18 打印 字号: | |

  近期,新城法院韩森寨法庭,审理了一起“买家秀”和“卖家秀”,有着“天壤之别”的案件。


案件详情

    新疆乌鲁木齐的小芦通过微信推广程序,结识了西安的小蒋,俩人都是2000年左右出生,都在通过微信做生意。小芦给小蒋说乌鲁木齐要求开摩托都要求戴头盔,市场需求比较大,小蒋就在网上找了一家南方的工厂对方说一个头盔30元,是铁骑士品牌的,并给小蒋发了头盔的照片和视频,小蒋把视频和照片发给小芦,报价35元一顶。小芦收到小蒋信息一看有利可图,当即找到了买家,报价48元一顶。小芦收到买家定金后就向小蒋下了1000顶的订单,并通过微信向小蒋转账支付货款运费共计37800元。小蒋收到货款,扣除自己的利润后将余款发给南方的厂家,让厂家直接将头盔发给小芦的地址。一个月后,小芦收到了厂家寄来的两大包蛇皮袋包装的货物,小芦一看心里不禁有些忐忑,急忙打开包裹,一大堆蓝色的塑料安全帽呈现在眼前,这!说好的酷酷的带变色挡风的头盔呢!?这些安全帽连建筑工地的标准都不够啊,怎么交货?小芦通过微信多次联系小蒋要求退货退款,小蒋一看也有些懵,立马和南方的厂家联系退货,厂家却说,退货可以,钱一分不退,最后还把小蒋微信拉黑了。小蒋给小芦说厂家不退钱,我也没钱退给你。无奈之下,小芦通过网上立案,将小蒋起诉到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新城法院法官收到案件后,联系到小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进行了审理,通过法庭调查,证据核实,查明了基本事实。告诉小蒋买卖合同应当遵守双方约定,作为卖方首先要向卖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头盔作为摩托车驾驶员的安全装备,应当有正规的生产厂家生产,并出具检验报告、合格证、必要的包装。其次应向买家交付符合双方买卖合同约定的产品,小芦和小蒋通过微信聊天、视频、照片约定了铁骑士头盔,小蒋交付的是蓝色塑料安全帽,已经构成了违约,小芦可以要求退款退货并赔偿损失。第三小蒋可以向南方的厂家追索赔偿,但应当先向小芦承担责任。小蒋和厂家的纠纷不影响小芦起诉小蒋。通过法官耐心释法,小芦也表示同情小蒋的遭遇,表示放弃要求小蒋承担保管费等损失,并愿意帮助小蒋起诉厂家。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小蒋在3个月内将货款返还给小芦,小芦将安全帽直接退回发货方。

    法官提示:第一交易安全身份确认是第一。我们在审理的多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因当事人大多是小额、长期多次交易,加微信的多,索要身份证等信息的少,造成起诉困难、认证困难,法官难以确认对方身份。第二欠条内容要细看。有些欠条确实打了,但对方很可能用自己的假名字或者故意写错关键内容。造成诉讼被动。第三产品重要信息要明确。以本案为例,如果没有小蒋给小芦的产品视频照片,法官就很难确定双方约定的产品用途和质量。第四最好约定双方司法文书送达地址,以免法官公告带来的时间和财产成本。

    疫情期间,新城法院韩森寨法庭通过网络庭审、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了多起辖区内的买卖合同纠纷。有力的用司法公正和效率保障了新城区营商环境,在辖区市场和商户中树立起公正、坚强的司法保障。进一步提升了辖区商业经营的的诚信和公平水平。



 
责任编辑: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