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法院邀请政协委员旁听刑事速裁庭审
为落实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审判,切实增进政协委员对法院刑事速裁试点工作的了解。10月23日上午,新城区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公开审理李某涉嫌盗窃一案、李某某涉嫌盗抢一案及郭某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并邀请近二十名政协委员旁听了这三起刑事速裁案件的庭审。
庭审中,审判员当庭询问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建议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并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法庭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李某某所犯盗窃罪,指控郭某某所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当庭宣判对被告人李某判处四个月拘役,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对被告人李某某判处七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千元;对被告人郭某某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庭审结束后,政协委员一致认为,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刑事速裁程序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对三起刑事案件做出了当庭宣判,缩短办案期限、简化办案程序,避免了诉讼拖延,同时这种繁简分流的方式,更加优化司法资源,保障了司法机关能够集中精力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更好地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邀请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既提高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又加强了法院与政协工作的沟通和了解,体现了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郭 敏 徐思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