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疯子”火车站故意杀人 新城法院受理首例强制医疗案
2014年6月9日5时许,陕西山阳藉男子蔡某某在西安市火车站广场,见一男子(无名氏)躺在地上睡觉,蔡某某感到此人对自己有敌意,遂从广场地下停车场出口处捡拾一圆柱形石墩砸向该男子,致该男子当场死亡,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蔡某某患精神分裂症,实施危害行为时,处于疾病的发病期,辨认控制能力丧失,评为无责任能力。另查,蔡某某自2008年以来,行为表现异常,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病情迁延未愈,动辄殴打家人、邻居及路人。
新城法院受理该案后,组成专门合议庭,查阅相关法律及案例,经审理认为,蔡某某符合强制医疗条件,遂做出决定对蔡某某进行强制医疗。该案是新城法院自新《刑诉法》颁布实施以来审结的首例强制医疗案。(刘康奇 王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