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员威胁民警 妨害公务终遭严惩
2014年10月13日14时许,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缉毒大队民警李某某与同事在本市新城区自强东路天字工房执行公务抓捕吸贩毒人员,抓获涉嫌吸毒的被告人张某某,并让张某某与其他两名吸毒人员一同坐在警车后排,民警李某某进行看管。被告人张某某趁机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威胁李某某让放其离开,李某某不放,张某某遂将李某某左前臂捅伤后脱逃,后被依法逮捕。
新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持械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且系累犯,依法予以严惩。法院最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宣判后被告未提出上诉,判决现已生效。(王 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