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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酒店被划伤 法院介入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5-01-16 13:54:33 打印 字号: | |
  入住酒店被划伤 法院介入获赔偿

11月28日,新城区法院西一路法庭调解了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纠纷案件,有效地化解了该案原、被告间尖锐的矛盾。

9月8日,原告党某及其女友在被告郑某某经营的旅社住宿时,因被告旅社的卫生间玻璃突然爆裂,致使党某某身体部分面积划伤,党某迅速前往医院就医,后与旅社负责人郑某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旅社方面态度强硬,拒绝予以赔偿,原告党某因郑某未对其进行赔偿向110报警,双方因赔偿事宜最终协商未果,原告起诉到法院。因被告不配合法院开展审理工作致使案件久拖未决。为使原告能够尽快得到赔偿,化解矛盾,案件能够得到圆满处理,案件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双方的陈述,通过释明法理、情理,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赔偿款3500元,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妥善处理了该起纠纷。(穆 博)
责任编辑: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