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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赌博仍借款给他人 微博庭审驳回原告诉请
  发布时间:2015-01-16 13:44:13 打印 字号: | |
  明知赌博仍借款给他人 微博庭审驳回原告诉请

随着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人民法院正以微博等新兴媒介手段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11月26日,新城区法院通过微博庭审直播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殷某诉白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并于日前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

2013年12月10日,原告殷某与被告白某的哥哥白某某在酒店通过互联网进行“百家乐”赌博。期间,白某某从原告处借得51000元,并在输掉上述款项后,向原告还款10000元,并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今借到殷某现金肆万壹仟元整,叁个月内还清,若还不清房屋做抵押。”另白某某和被告白某均在该欠条上签字。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殷某明知白某某借款是为进行非法活动,而依然向其出借款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第四条之规定,该借贷关系依法不予保护。故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41000元之诉讼请求。(李儒鸣)
责任编辑: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