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间赶制调解书 司法便民获赞誉
近日,新城区法院西一路法庭法官利用午休时间成功调解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与被告杜某原系夫妻,因感情不和在民政部门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因协议时双方一时意气用事,对子女抚养未做慎重考虑,现原告无力独自抚养两名子女,故诉至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承办法官从婚姻家庭案件的特殊性出发,以亲情为突破口,耐心细致的为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并解答了他们关于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承担等一系列问题,最终原、被告就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法官主动放弃午休时间,为当事人赶制调解书,及时在一天之内化解了矛盾纠纷。当事人拿到调解书后表示:“办事走了这么多地方,法官最亲民,这样的法官,我们服!”
新城区法院坚持践行司法为民这一根本宗旨,从细微处着眼,从小事做起,营造便民、利民、亲民的“绿色诉讼环境”,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申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