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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微处显人文关怀 医疗纠纷庭审顺利
  发布时间:2013-09-26 13:23:16 打印 字号: | |
  细微处显人文关怀 医疗纠纷庭审顺利

    近日,新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狄某诉被告陕西省妇幼保健院医疗纠纷案。在庭审中,主审法官詹晓晔的两个做法彰显了人文关怀,使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原告狄某是一个不满一周岁的脑瘫患儿,其诉称因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而造成自己目前的状况。庭审伊始,原告的母亲就情绪失控、痛哭不已,主审法官适时中止庭审,给予原告母亲情绪缓和的时间。而被告方代理律师冷漠的答辩语气又一次激怒了原告母亲,致使庭审气氛紧张,主审法官再一次休庭,并将被告代理人带出法庭,针对其庭审过程中的态度做工作,使其认识到自己冷漠的言语可能给原告方造成的伤害,在之后的庭审过程中,被告代理人转换语气,真诚地向原告表达了理解和同情。法官通过及时的沟通,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情绪对立,使得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在案件中,原告申请了三项鉴定内容——医疗过错等级鉴定、护理费鉴定以及后续治疗费鉴定,法官在与当事人的沟通中,向原告建议先做医疗过错鉴定,因为过错鉴定的结果出来后才能知道医院是否承担责任,医院承担责任的前提下再做其他两项鉴定就大大的降低了诉讼的成本。而这样的做法无疑加大了法官的工作量,但是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法官向当事人做出了上述建议,当事人听取后对法官的热心非常感激。(郭 瑞)
责任编辑: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