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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冒充民警抓嫖 敲诈二万获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3-09-26 13:22:25 打印 字号: | |
   三男子冒充民警抓嫖 敲诈二万获刑一年半

 

    9月10日,新城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三男子冒充民警以抓嫖为由敲诈勒索被害人钱款的案件,经开庭审理,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刘某、马某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2013年3月30日9时许,被告人侯某、刘某、马某伙同韩某(在逃)在本市新城区万寿中路“玫瑰发廊”门口守候预谋敲诈,发现并跟踪从该发廊出来的被害人惠某约60米远后,由韩某掏出假警官证冒充西安市公安局公安人员,被告人侯某、刘某将被害人惠某带至被告人马某驾驶的租来的轿车上,在车上四人以惠某嫖娼为由索要罚金,惠某称其身上未带钱,四人遂驾车同惠某到其住所取出存折,并赴本市新城区咸宁路工商银行取出2万元交给韩某,四人将该笔款项伙分挥霍。据此,新城区法院做出如上判决。

    (刘康奇 王永)
责任编辑: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