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密部署 文明执法
——新城区人民法院顺利执行一起腾房案
为有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干扰,5月30日晚上11点,新城区法院执行局会同法警队前往新城区案板街9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任某腾房一案。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刚任执行总指挥,执行局全体干警和数十名法警参加本次强制执行任务。新城分局西一路派出所、尚朴路社区工作人员应邀对案件予以监督、配合,维护现场秩序。
申请执行人和彬与被执行人石军、任红租赁纠纷一案,本院(2012)新民一初字第01089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彬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本院向被执行人石军、任红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彬与石军就房屋租金等金钱交付部分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完毕。石军承担了执行费1192元。执行中,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到任红,要求她到法院来,均被拒绝。执行法官亲自到其店内送达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拒绝签收,于是采取了留置送达的方式,并在西安市案板街9号张贴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迁出房屋,将60平方米砖混结构房屋两间腾交申请人。但被执行人迟迟拒不腾交所占房屋。为此本院执行局制定了详细的强制执行方案,并报张院长审核,考虑到被执行房屋地处繁华路段,为避免引起群众围观,造成交通堵塞等社会负面影响,于是最终将执行时间选在了2013年5月30日晚11时,并向区人大、区政法委、区检察院、区政协、上级法院报送了执行方案,邀请派员现场监督执法全程。
此次任务于凌晨2时结束,历时三小时,整个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按照执行方案分工协作、文明公正执法,最终顺利完成了执行方案预定的执行目标。将被执行人所占的房屋腾交给申请人,依法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文中人名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