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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法院成功调结一起农民工劳务费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2-07-10 09:24:47 打印 字号: | |
  新城区法院成功调结一起农民工劳务费纠纷案

7月9日,新城区法院民二庭审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纠纷案件,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原告冯某某于2011年5月到八府庄园小区工地从事木工打磨工作,同年8月完工,经验收其完成的木工活符合质量标准。随后,原告向被告要求支付劳务费5000元,但施工方与包工头之间互相推诿一直不愿主动给付,原告遂将包工头杨某、工程分包方陕西某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承包方陕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至新城法院。

该院受理后,承办法官王玮数次深入八府庄园小区工地了解案情,认真做被告的调解工作。王法官告诉被告说原告是农民工,生活比较困难,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应受到社会的人文关怀,希望被告能及时将拖欠的劳务费给付原告。在王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杨某当庭给付原告5000元,案件圆满终结。
责任编辑: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