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军民互动 维护军人合法权益
近日,新城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合议庭经过对证据进行认真质证,做了大量调查走访工作后,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做出了公平公正的判决,切实维护了军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系一名现役军人,2009年9月原告为家庭所需,在考量贷款利息与租金收益差后,认为被告商铺租金收益尚可,遂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办理了按揭贷款并将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2010年3月原告才得知,被告在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之前,已与恒星大厦维权工作组重新签订了委托统一经营委托书,将年租金从原来的42000元变更为现在的12616元,现原告扣除高额贷款利息后,并未受益,目前已致其生活困顿,不能实现其购房收益的目的,认为被告隐瞒租金变更的重大事项,导致其作出购房的错误判断,现要求撤销该房屋买卖协议,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被告存在隐瞒租金变更的重大情形,足以导致原告在购买此房过程中产生重大误解,作出错误判断,原告购买此房的目的是收取较高租金满足生活所需,现因租金锐减,已导致原告生活困难,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原、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予撤销,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并赔偿相应损失。
宣判后,原告所在单位西安市新城区武装部特意向该院送来锦旗,燃放鞭炮,对法官秉公执法,维护军人合法权益表示感谢。随后,武装部随行人员与该院领导及审判人员进行了座谈,对新形势下常见的涉军案件进行了交流与沟通,并希望法官能到军营实地宣讲法律,加强军民互动。该院民一庭表示将积极开展审判进军营活动,旨在建立与当地军队的联动机制,宣讲法律知识,加强军民联系,并以此为契机,建立与军队的长效互动机制,切实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日前,该案被告已上诉至西安市中院。(王沧石 杨惠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