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方式解决老百姓的纠纷
——新城法院将人文关怀贯穿办案始终
当法律不再是冰冷的法条和严酷的惩罚,更多地体现为切实的保障和温暖的关怀时,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和友善。新城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始终,点滴细节感动了双方当事人,终使两个乡党重归于好。
此案为原告张贞俊诉被告陕西昌兴铝电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当承办法官通知原告领传票时,方知该案原告为残疾人,行动不便,又没有委托代理人,于是当即决定由书记员直接将传票送往原告处,并为其提供残疾人专用法庭方便诉讼。同时,由于该案被告法定代表人贾林兴正在外地出差,希望法院宽限几天,待其归来后再领取传票。考虑到被告实际困难,法官同意了被告的请求,并在贾林兴回到西安后及时送达了传票。
后经法庭调查得知,原告与被告法定代表人贾林兴是同乡,双方关系一直良好,因被告拖延还款,才使矛盾愈演愈烈。承办法官认为,本案争议事实清楚,主要问题是双方互相斗气,并非矛盾不可调和。针对这一状况,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导双方念及乡情、友情,既不能欠账不还,也不要以惩罚对方为目的要求过高利息,这样只能两败俱伤。经过耐心劝说,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法定代表人贾林兴表示一定分文不差地将欠款还给乡党,并一再称赞新城法院用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方式解决老百姓的纠纷,自己心服口服。(魏 玮)